外籍个人有关津补贴免个税优惠政策再延续四年,至2027年底

争抢国际人才,在华工作外籍人士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延至2027年底

继2021年12月发布政策将2018年底发布的关于外籍人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后,在2023年08月28日,中国财政部和税务局又发布新政策,将上述津补贴个税免税优惠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这一延长缓解了一些在华工作,收入较高的外籍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税负,尤其是那些取得高额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的外籍员工。

下文将对在中国工作的外籍人可享受“八项补贴”免予缴纳个税的优惠政策进行总体阐述,见下图。这八补贴政策只能是外籍人 (如德籍) 可以享受,并不分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中国籍居民纳税人不可以享受该项政策。

外籍人八项补贴免个税

八项补贴备注
  1. 住房补贴
  2. 伙食补贴
  3. 洗衣费

外籍员工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补贴,费用金额应合理。

„非现金“和“实报实销“是指外籍员工向企业凭相关合同、账单和发票报销上述各种费用,或者由企业为外籍员工直接向第三方支付费用,比如企业为外籍员工直接向房东支付房租。

企业应向当地税务机关提供与报销补贴相关的有效凭证,如合同、账单和发票等。经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确认免税。

  1. 搬迁费 

搬迁费是指外籍员工因到中国任职或离职,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搬家费。

外籍人应提供有效凭证,如账单和发票等,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合理的部分免税。

  1. 境内、境外出差补贴
外籍员工应提供差旅费报销单附交通、住宿报销凭证如账单和发票等,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合理的部分免税。
  1. 探亲费

外籍员工应提供探亲的相关凭证,如机票、交通支出等,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用于外籍人本人探亲,且每年探亲的次数和支付的标准合理的部分给予免税。

  1. 语言训练费
  2. 子女教育费
外籍员工应提供在中国境内接受语言培训,如学习中文以及其子女在中国境内上学如国际幼儿园或国际学校的支出凭证,如合同、账单和发票等,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且在合理数额内的部分免予纳税。

在实务操作时,企业和外籍员工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 如果企业以以上八大补贴名义每月或定期向其外籍员工支付补贴,补贴应计入外籍员工工资薪金所得,外籍员工需要缴纳个税。
  • 建议企业事先向当地税务机关备案外籍人补贴事项,留存与外籍员工报销补贴的相关凭证和证明材料。当税务机关核查时,企业可以提供资料,以证实享受优惠事项符合条件。
  • 企业需要注意的是,报销项目应符合企业的实际需要,报销费用、补贴金额应合理。如果企业未能提供有效凭证及证明资料的,企业有面临费用不能税前列支,主管税务机关有权给予企业纳税调整,企业还将面临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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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马怀仓 (税务团队主管),方芳 (博曼德中国区合伙人)
译: 方芳 (博曼德中国区合伙人),Sara Zimmermann (高级顾问)